龙国华,男,195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0月任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2007年2月任株洲市人大副主任。
经查,2006年11月22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对龙国华进行了考察;12月19日,省委同意提名其为株洲市人大副主任候选人;2007年1月11日,株洲市委报经省委同意,免去其株洲县委书记职务。龙国华分别于2007年1月8日、1月17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其中,临时动议2人,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4人,超职数配备33人。对上述突击提拔及其他违规任用干部的问题,湖南省委组织部、株洲市委督促株洲县委进行纠正,取消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决定。
2008年10月,湖南省纪委对龙国华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其他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其存在受贿事实,其中涉及受贿卖官问题。2010年6月,龙国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